还真让老太太猜对了,过来的这个比女人小六、七岁的男人,真的是她现在的老公,两个人结婚已经有二、三年了。
女人从米国回来,手里有点钱,而且还在县城还有两套门头。
虽然自己没想干点什么,但全都出租出去,两套门头一年有八万块钱的租金收入,所以,小日子过得非常的滋润,在县城,一跃成为有钱人的一族。
手里有钱,也不用如原来那般辛苦的打工了,所以,没事的时候,除去打麻将,就是去舞厅,还给自己办了一张美容卡,隔三岔五的把小脸美容一下。
当然了,衣服也不可能再如以前那样买地摊货了,虽然不是什么国际的大品牌,但衣着也有模有样的,成了附近有名的富婆,男朋友也如走马灯似的,三天两头就换一位。
如果不是手里有钱,也许女人还会如以前那般的朴实;如果在米国不回来,和赵野在中餐馆里打拼,也许她也可能不会这样。
因为手里有了点钱儿,女人不自觉的飘了,平时的生活中,也就随心所欲了。而围在他身边的这些男人,已经给不了她想要的,所以才不停的换来换去,说白了,就是虚荣心作祟。
不过,有一点她没有太认清,那就是,她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,正是因为不年轻,所以才刻意的打扮化妆着自己,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弥补自己的不年轻,希望用这种方式,找到一位年轻而又有品位的老公。
有一句话说的好,常在河边站,哪有不湿鞋的?
她在不停的寻找猎物,有人早就把她当成了猎物——在一次舞厅跳舞的时候,遇到了现在的这个男人。
从米国回来之后,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完美的男人呢:
一米八几的身高,年轻帅气的小鲜肉般,这般身段和脸庞,以前身边的男人没人能比。最关键的是,那张小嘴儿,“姐姐”叫得女人心都化了。
当然了,作为她这个年纪的女人,结过婚,不可能只迷惑对方的表面儿,所以,舞会一结束,女人迫不及待的把男人带到酒店——两个小时的折腾,让女人知道,这世界上还有这么会玩的男人。所以,当第二天男人说要跟她结婚的时候,女人想都没想,张口答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