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我们的身手,自然可以一跃而过。
但是现在叛军已经追了过来,我们翻墙是根本来不及的!
我在院子里快速看了一圈,院子里有一口很大的水缸,水缸的旁边是一堆乱糟糟的稻草。
再往西边的角落看,那里竟然有一个羊圈。
里面很多羊,它们在“咩咩咩~”的叫着,满地黑色的羊粪蛋,简直臭死人了!
“嘿,哈林姆,躲水缸里去,快点!”
“还记得我刚才跟你说的话?”
“别正面硬刚,傻小子!”
“老子去羊圈,你去水缸,听着,我不动手,你不许擅自行动,一切以保命要紧,听见了吗!”
我大声说完,看了一眼手里的干预者M200狙击步枪,用力将这把枪丢到了院子外面。
近距离巷战,狙击枪就是个累赘,根本没什么鸟用。
如果拿这么大的一把枪,和敌人近身格斗,呵呵,那简直就是在找死!
我以前有过痛苦的经历,所以我知道,枪这种东西,该丢的时候就得丢,不然它会害你没命的!
心里想的这些事,我郁闷的看着干预者M200飞出了墙外。
枪是一把好枪啊,也不知道打完仗还能不能找到它?
把枪丢到外面,其实有两种作用。
第一种,敌人捡到枪后不会破坏,这能保证枪身完好。
第二种,如果敌人被误导,以为我们跑到了别处,枪掉了,这能为我们争取一定时间的。
“该死的!”
“老子今天和你们拼了!”
我嘴里发狠的说着,推了哈林姆一把,拔出他腰里的手枪,快速跑向东边的羊圈。
哈林姆在发懵,此时他的枪被我拿走了,这小子只剩下了一把刀。
哈林姆看着面前的水缸,外出刀子,愣愣的跑了过去。
水缸很大,足够能藏人。
哈林姆掀开了水缸的盖子,最后看了我一眼,扑通一声钻进了缸里,随后盖好了缸盖。
一切变得安静了,只等着敌人到来!
就在哈林姆躲进水缸里的同时,我已经翻过羊圈栅栏的围墙,直接躲到了几只山羊的后面。
这些羊好臭啊!!
也不知道它们的主人有多懒,平时怎么不给他们洗澡呢?
我强忍着那股让人眩晕的羊膻味,将身体紧紧的贴在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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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我的手枪还在吉玛的手里,我此时只能拿走哈林姆的枪,这算是我唯一的武器了。
偷眼看着院外,我的心脏的狂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