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的辽军,孤军深入,本犯兵家大忌,加上主将萧挞凛被宋军击毙,士气低落,军心涣散。前进则受阻,背后又有宋军环伺,腹背受敌,进退失据,处境险恶。因此辽急于求和,企图通过谈判得到战场上不可能得到的胜利。
寇凖要求让契丹称臣,并归还幽、蓟土地,否则决一死战。他认为只有让契丹惧怕,契丹才会降服,才能保证百年无战事。但宋真宗无视有利的形势,只希望辽军尽快撤走。于是双方开始议和。
澶州之战结束后,宋真宗派曹利用去议和,并答应可以以百万钱财为代价换取和平。寇凖暗中给曹利用设定了三十万的上限。
经过多方努力,宋辽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。景德元年(1004)十二月,宋辽签订《澶渊誓书》,其中有几项重要的规定:
一、友好关系的建立和岁币的交割,“共遵成信,虔奉欢盟。以风土之宜,助军旅之费;每岁以绢20万匹,银10万两,更不差臣专往北朝,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”。
二、两国结为兄弟之邦,辽圣宗尊宋真宗为兄,宋真宗尊萧太后为叔母。
三、疆界的规定,“沿边州军,各守疆界。两地人户,不得交侵”。
四、互不容纳叛亡,“或有盗贼逋逃,彼此无令停匿”。
五、互不骚扰田土及农作物,“至于陇亩稼,南北勿纵惊骚”。
六、互不增加边防设备,“所有两朝城池,并可依旧存守。淘濠完葺,一切如常。即不得创筑城隍,开拔河道”。
七、条约以宣誓结束,“誓书之外,各无所求。必务协同,庶存悠久。自此保安黎献,慎守封陲。质于天地神,告于宗庙社稷。子孙共守,传之无穷。有渝此盟,不克享国。昭昭天监,当共殛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