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在乎这些,捡起内丹枪,又匍匐回去,将枪杆放在了熊身上,只听得耳边风动连声,那一头硕大的狗熊,就被吸成了狸子大小,王导冲淡然一笑,看着自己的血槽里,多了一格为19的血量。
“这就是天意,天意不亡我王某人啊!”
熊骨头皱巴在一起,肥腻的熊掌被王导冲先截断下来,因为他想在无聊的夜里,捡一堆柴火,慢慢的熬上三个时辰的熊掌。
这熊掌是最肥的,也是狗熊没事儿就拎起来舔的那个,想必口感上佳,颇具营养价值,应该能恢复些许体力,如今身躯虽烂,但尚可慢慢恢复。
二十万银票的主意,他已经不再打了,能够余生存活下来,已属不易。
阴阳界,果然还是凶险万分啊,我还是回到人界去吧!我至少在人界还有家,还有二惇子,知秋好兄弟。
他选择在树林里一路爬行,从黑夜到了黎明,毅力还没有减弱一分。
“这阳火与金废之数,我已经用过,水阴主刺杀,却不知木惨又为何物?”他从湖心捞起那根并不起眼的獠牙棍。
他脑海中不停给自己制造着问题,只有这样才能持续保持清醒,脚下步数也不停,他以为自己很快就能有奇遇,没想到,这一爬就是三日。他从诺皋之北过去,中间却来了一大帮掠夺者,将他的衣服给扒下去好几件,身上的熊骨铠甲也给顺带拿走了,真就一个好人都没有?
还好,王导冲脚下垫着熊皮做成的大鞋,一步步向前踱着步,连日又是饥饿。中间,他用银票找老哥换了些水,但水价奇高。他只能盯着虫洞里的一小柱水而小口小口的饮下去。
偏偏嗓子如同火烧一般灼热,杯水车薪,如何能够?
他成了穷鬼,连续的不修仙,让那内丹白金枪一点点缩短,最后竟然只如匕首一般,他只好把枪放在腰际。另一只手里拄着破棍。棍子只有指头粗细,与一般荆棍类似,形状也不甚规则,看起来颇有点丐者意味。
整整一个月过去了,他从诺皋城转移到了附近的芙蓉城。这里风物繁华,坊市林立。但大伙儿都不太好过。
王导冲也想过去偷去抢一块,正在狗嘴里被嚼榨出脊髓的汁液。然而这根本无济于事。
他又看见,几个饿得皮包骨头的人去抢商行偏远处的一家米店。
然而,他们还没有戴上面罩,只是稍稍离米店近了些,就有一人被火枪轰飞了腿。
倒在地上的血泊中,惨叫,哀嚎痛苦,过路人却一句话都不问。或者有好事者偶尔驻足,看够了便迅速离开。
“这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世道呵!”王导冲愤愤不平。但眼下,他端着的破翁碗里也是一点吃的都没有。
路边有个老儿发了疯,抱着一株柳树啃起来,然而柳树皮太硬,牙齿咬的太深,老儿用力一拔,反而将牙嵌进树里。他捂着嘴巴无力大哭。路过的衣衫华丽的孩童却围着他,一边笑一边跳,胆子大的还用石头去砸他仅剩不多的剩下几颗牙齿。
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夏日,柳条很长,所以也有人就把柳条想象成一碗浓郁的葱油鸡汁面。那翠绿的柳叶就如葱叶,那黄绿的细枝就是淋了鸡汤的玉米粗面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