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当你们分配土地作为产业时,要献给耶和华一块土地,作为圣洁的区域:
长二万五千肘,宽两万肘;这整块区域都是圣的。
其中,要划出一块五百肘见方的地,作为圣所,并在四周预留五十肘作为空地。
在这块圣地区内,再量出一块长二万五千肘、宽一万肘的区域;其中将设立圣所,就是至圣之处。
这块土地是为那些在圣所中事奉、亲近耶和华、在祂面前供职的祭司预留的圣地;这里既是他们居住之所,也是圣所所在之地。
另有一块长二万五千肘、宽一万肘的土地,要归给在殿中服事的利未人,作为他们的产业,供他们居住建城之用。
你们还要把一块宽五千肘、长二万五千肘的地,作为城邑的产业,紧挨着圣地区,这城要属于全以色列人。
君王要拥有的土地,在圣地区和城邑产业的两侧:从西边向西延伸,从东边向东延伸,其长度与各支派分得的地一致,东西贯通,与支派的地界平行。
这块土地要归君王作为他在以色列中的产业。
我的君王们将不再欺压我的百姓,却要让以色列人按着各支派得地为业。
“主耶和华如此说:
以色列的君王们哪,
你们已经做得够多了!
要停止暴力和欺压,
要行公平和公义;
不要再夺取我百姓的产业。
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。
你们要使用公正的天平,
准确的伊法,
准确的罢特。
伊法和罢特要大小一致:
罢特是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