阎文应赶忙又接上:“简直痴人说梦!”
狄进道:“且不说此等行径能否成功,这位被李婆婆调教出来的谍探传人,显然是不愿意真的牺牲自己,所以她找到了一个替死之人,清素!”
“甚至于在李婆婆培养清素的时候,就曾经考虑过,如果这个性情张扬的美貌宫婢无法达成所愿,有朝一日也能加以利用,作为另一位传人的掩护,所以真凶或许早就开始模仿清素的仪容步态,才能在关键时刻加以假扮!”
“然她们再是机关算计,也不可能料到,李婆婆已经过世三年,清素依旧没有放弃那个希望,平日里的穿着还是与寻常婢女不同,再加上得罪的人多了,旁人难免注意,想要以清素的名义行事,李婆婆当年为她设计的打扮,反倒成了阻碍!”
阎氏父子情不自禁地看向尸体。
发髻松散,双脚赤裸!
在衣衫不能随意更换的前提下,头饰和鞋子顿时成了醒目的特点,进入大殿后宫婢的头也往往垂着,更是愈发突出了这些特征。
阎士良已经明白了:“如此说来,凶手是先杀死清素,将她的头饰和鞋子取下,换在了自己身上,然后再入广政殿传膳?好大的胆子啊!”
狄进点点头:“为了获得人证,这个风险是值得冒的!”
阎士良有些不解,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,怎么能确保获得人证呢,阎文应却明白了。
一方面是人缘的好坏,另一方面则是查案人的不同。
事实上,如果不是狄进亲自询问,反复强调要亲眼看到,是清素端着有毒的蟹羹入殿,不可有半分猜测,换成皇城司的人来问话,以清素平日里的人缘,其他宫婢会很乐意或者下意识地觉得,坏事就是她做的,保证大多数都证明就是她端着入殿的,人证这就有了。
至于物证,投井自杀还要什么物证?
试想皇城司会刨根问底,将清素奢求入后宫的过往,也调查得清清楚楚,进而发现其中的矛盾之处么?显然不可能!
所以真凶设计的关键一环,是以皇城司为查案者来设想的。
毕竟正常情况下,宫中发生了毒杀事情,查案人员正是内侍统领的皇城司,不可能让身体健全的臣子在大内行走。
何况在凶手的预期里,狄进也在中毒行列里,就算勉强保住了性命,也会躺在床榻之上奄奄一息,痛苦不堪。
“凶手的计划看似大胆,实则有更高的实施可能!”
“先杀清素灭口,然后下毒在辽国使者的膳食中,最后赶回此处,将清素的头饰和鞋袜丢入井中,事后便是打捞上来,也只以为是挣扎时的脱落……”
“同时凶手为了确保万无一失,还故意露了行迹,让其他宫婢注意到了自己的动向,那些人以为是清素朝这个方向而来,自然有所奇怪,事后问及,再发现清素死于井中,整个过程就变得清晰明了,投毒后自杀,人证物证皆在,自是辽人死士无疑,可以结案!”
听到这里,阎文应也不得不承认,如果是皇城司来办案,真就是如凶手预期的这般,却又奇道:“可现在的井里面,并没有清素的头饰和鞋袜啊!”
“不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