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7章 尸检结果汇报

或者即便有,那到底那个是凶手的?

现在好了,有了凶手骑乘电动车离开的推论,那么根据电动车轮胎印的空间距离,就有可能寻找到凶手的脚印。

下午四点半。

刑侦支队会议室。

王长江开始汇报尸检结果。

两具尸体,床上的女性尸体,标注为一号,地上的男性尸体标注为二号。

“一号尸体,女性,胸部有利器捅刺伤口,正中心脏部位,死者喉咙、呼吸道、鼻腔内没有明显烟气痕迹和碳末附着物,内脏颜色正常,可以判断,在大火之前,被害人就已经失去生命特征。”

“另外,尸体腹部、后腰等部位,都有刀伤,有三处是生前伤,还有六处是死后伤。”

“下体虽然已经被大火烧焦,但解剖检查的情况来看,应该没有被侵害过。”

王长江详细汇报了一号尸体的情况。

“没有被侵犯,但是尸体上有死后刀伤,是在致命部位吗?”

任强抓住了最重要的一点。

一般情况下,死者死后凶手还下刀的,有两种情况。

一种是怕对方没死透,补刀的。

另一种就是报复性杀人,感觉捅一刀不解气,连着多砍几刀。

而这两种情况,也有各自特点。

绝大多数情况下,补刀的位置都是比较身体上比较重要的位置,如腹部、胸部、脖颈等部位。

因为补刀的目的是为了让对方死透,确保杀人成功,所以奔着的都是要害部位,伤害方式都是捅刺为主。

而泄愤报复性的死后伤害,多是囫囵劈砍,主要动刀方式是挥舞刀具劈砍,在四肢、脸部、胸部等位置较为多见。

“不是在致命部位,四肢没有被烧掉的部分,腹部和面部都有死后伤。”

王长江环视一周,见大家都紧皱眉头,知道没有人再就一号尸体的情况提问题,接着继续汇报。

“接下来是二号尸体。”

王长江切换投影,出现的是现场二号尸体的俯拍照片。

“二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,呈现趴卧在地面上的状态,四肢呈现爬行的运动态势,这里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