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群沸腾了。
外地来的年轻人还有点懵然,但所有本地人都兴冲冲地围上去,对人群中包围的那位贵族公子致以最隆重的祝福。
人实在太多,那个贵公子长什么样,杜克没看到,这无碍于杜克看到那块被四个仆人用木架子高高举起的野猪皮。
恍若被轰雷击中,杜克的脑袋一阵发蒙。
这野猪不就是前不久干掉他,然后被他拉来奥蕾莉亚用华丽的一弦三箭反杀的野猪君吗?
“尊贵的白兰度爵士,您是怎样击杀这只凶暴的巨型野猪的?”有民众高声问道。
马上,杜克听到了一个尖锐的男音:“哈哈哈!我可是百年一遇的法术天才啊,区区野猪什么的,一发火球术就干掉了。”
当场就有人附和了:“对!对!白兰度爵士是法术天才!他已经通过了法术试炼,成为暴风城王家法术学院的一份子了!”
“赞美白兰度爵士。”民众齐声高喊。
见过无耻!没见过这么无耻!
如此堂而皇之地冒功,杜克听到,简直肺都快气炸了:这头干掉小爷我的野猪,分明是奥蕾莉亚大魔王干掉的。关你这个狗屁贵族什么事?
按理说,男子汉大丈夫,应该像裤裆里的小兄弟一样能伸能缩才对。偏生杜克就是咽不下这口气。
心中无法压抑的愤怒,让话语冲口而出:“白兰度爵士的火球术真是了不起啊!两发火球术像箭一样射入了‘王子’的眼球里,一发火球术射中了‘王子’的咽喉,处处都是致命伤啊!你看,‘王子’的皮毛上半点灼烧的痕迹都没。白兰度爵士好厉害哦——”
杜克话音一出,全场死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