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到这里倒还不算坏,表面上看是上演了一出“英雄救美”。
继续再往下看,事情出现了巨大的反转。
被抢的女子乃是死者的未婚妻,写了婚书,下了聘礼,只待吉日一道将人娶进门。
谁曾想,那女子竟与一位穷学子私下定了终身,那日正是相遇私奔之时,被男方发现后带人拦截下来。
穷学子眼见势头不对,率先溜了,独留女子一人面对男方三人,其中一人正是她的未婚夫,也正是死掉的那位。
女方出生书香世家,只不过近两代越发落魄,所嫁之人乃是商贾,家中小富,且是独子。
按理说,门不当户不对,很难凑到一块。
奈何男方舍得,一大堆聘礼砸下,说尽了好话,又恰逢女方家中处境艰难,方才求得了女方父母同意。
请了媒人,写了婚书,下了聘礼,定好了吉日,如此,即便还没过门,也算是有了夫妻之名。
更何况是女方悔恨在先,与人私奔在后,就是抓去浸了猪笼也不碍着旁人什么事情。
偏偏遇上了韩绍睿,不问缘由上演了一出“英雄救美”,这一救就出了事情。
当时在场的两名家属咬定不是错杀,而是故意为之,声称亲耳听到韩绍睿说出“往死里打,打死了本少爷负责”这句话。
最让人无语的是在初审过堂时,韩绍睿居然还亲口承认说过这句话,还当堂说出“死不足惜”四字。
江景辰对此很是震惊。
故杀、过失杀,所量刑罚完全不是一个级别。
十三岁,国子监进学,不至于连这个都没有学过吧?
当初,勇毅侯世子之事闹得那么大,朱仲恒认下了过失杀人的罪名,也仅是罚了些钱就足以了事。
这是大周的律法,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现实。
如此环境之下,或是努力读书,寒窗十年博取功名,或是学习经商,拼尽全力去赚取财富,又或是,乖乖认命。
以韩绍睿的身份,只要认定是过失杀人,即便闹到圣上跟前,他也不会有任何事。
可若是故杀就不一样了,寻常百姓若犯此罪,只会有一个下场:处以斩刑。
韩绍睿无官无职,也无功名爵位在身,全是依仗父亲的威势。
事情没闹到台面上都还好说,一旦闹到台面上的话,即便能够逃过斩刑,最轻也得流放两千里。
江景辰合上卷宗,吐出一口浊气,低声嘀咕了几句“真是个傻子”、“惹祸精”,随后闭眼稍作沉思。
再睁眼时,眼中一片清明,江景辰唤来属官,询问道:“已过多日,杨员外郎的伤势恢复如何,可是回来述职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