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就不是实力与认可的问题。
最大可能是梅威瑟的灯塔国身份,拥有更广泛的西方支持者。
现实往往如此残酷。
“白大拿先生,我明白你心中顾虑,但我早就说过,若赛事不盈利,你们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”
杜笙耸肩说道:
“直截了当地说,你想要的不过是我现有的人气和将来的前景市场,
把我当作免费引流的招牌,你们怎么都不亏,这样的条件真的无法接受吗?”
说起来,杜笙心中也有些不满。
以后UFC可能独领风骚,但现在并非如此。
他完全可以选择不选UFC,转投其他MMA联盟,历史或许就此改写。
再者,杜笙认为自己的条件已极富诚意。
UFC不会面临亏损,只是将来自己若名声大噪,UFC可能少赚一些。
但若自己未能大红大紫呢?
UFC将节省大量开支。
说到底,UFC追求的是对选手的掌控。
而杜笙追求的是赛事自由和展示自我的舞台。
双方理念存在显著差异。
至于收购UFC?
之前金童就尝试过,无疾而终。
他一个亚裔更不可能,也赖得去赚那点平台钱。
杜笙说完,白大拿沉默一阵,道:
“大家都有各自需求,我觉得还是冷静思考一下最好。”
“我支持UFC慎重考虑,此外,我还有一点要补充。”
唐·金见他们谈得差不多,适时插话:
“我的拳手不会放弃拳击事业,加盟UFC同时,必须确保杜笙在拳击赛事中的自主权。”
唐·金的坚持,基于经济考量。
拳击是全球体育界收入之冠,UFC拳手与拳击手的收入天差地别,
即便再给UFC十年发展,其格斗拳手的收入也难以与拳击手相媲美。
对此,杜笙也认同。
在他前世的记忆中,UFC的标志性人物嘴炮与拳王梅威瑟的拳赛,嘴炮仅能拿到总收入的两成。
虽然大家名气相差无几,但他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。
而梅威瑟之所以同意对决,还是出于尊重份上,
“没问题,这点我认同。”
白大拿干脆直接的答应了。
他深知综合格斗与传统拳击的界限差距。
签下杜笙,是为了利用他作为三大拳击体系王者的光环,
杜笙参与拳击赛事,对UFC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好事。
杜笙在拳坛的地位越高,对UFC的助力越大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谈话至此,基本结束。
白大拿需要时间来消化杜笙的提议,UFC董事会也将对此进行审议。
双方告别后,杜笙与唐·金一同乘车返回。
“唐,你觉得UFC接受条件的可能性有多大?”
相比擂台打斗,赛事组织的商业策略上,唐·金显然比杜笙更为权威。
“确切的概率我不清楚,但若是换位思考,我应该会答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