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二章 招牌拳星

这就不是实力与认可的问题。

最大可能是梅威瑟的灯塔国身份,拥有更广泛的西方支持者。

现实往往如此残酷。

“白大拿先生,我明白你心中顾虑,但我早就说过,若赛事不盈利,你们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”

杜笙耸肩说道:

“直截了当地说,你想要的不过是我现有的人气和将来的前景市场,

把我当作免费引流的招牌,你们怎么都不亏,这样的条件真的无法接受吗?”

说起来,杜笙心中也有些不满。

以后UFC可能独领风骚,但现在并非如此。

他完全可以选择不选UFC,转投其他MMA联盟,历史或许就此改写。

再者,杜笙认为自己的条件已极富诚意。

UFC不会面临亏损,只是将来自己若名声大噪,UFC可能少赚一些。

但若自己未能大红大紫呢?

UFC将节省大量开支。

说到底,UFC追求的是对选手的掌控。

而杜笙追求的是赛事自由和展示自我的舞台。

双方理念存在显著差异。

至于收购UFC?

之前金童就尝试过,无疾而终。

他一个亚裔更不可能,也赖得去赚那点平台钱。

杜笙说完,白大拿沉默一阵,道:

“大家都有各自需求,我觉得还是冷静思考一下最好。”

“我支持UFC慎重考虑,此外,我还有一点要补充。”

唐·金见他们谈得差不多,适时插话:

“我的拳手不会放弃拳击事业,加盟UFC同时,必须确保杜笙在拳击赛事中的自主权。”

唐·金的坚持,基于经济考量。

拳击是全球体育界收入之冠,UFC拳手与拳击手的收入天差地别,

即便再给UFC十年发展,其格斗拳手的收入也难以与拳击手相媲美。

对此,杜笙也认同。

在他前世的记忆中,UFC的标志性人物嘴炮与拳王梅威瑟的拳赛,嘴炮仅能拿到总收入的两成。

虽然大家名气相差无几,但他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。

而梅威瑟之所以同意对决,还是出于尊重份上,

“没问题,这点我认同。”

白大拿干脆直接的答应了。

他深知综合格斗与传统拳击的界限差距。

签下杜笙,是为了利用他作为三大拳击体系王者的光环,

杜笙参与拳击赛事,对UFC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好事。

杜笙在拳坛的地位越高,对UFC的助力越大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
谈话至此,基本结束。

白大拿需要时间来消化杜笙的提议,UFC董事会也将对此进行审议。

双方告别后,杜笙与唐·金一同乘车返回。

“唐,你觉得UFC接受条件的可能性有多大?”

相比擂台打斗,赛事组织的商业策略上,唐·金显然比杜笙更为权威。

“确切的概率我不清楚,但若是换位思考,我应该会答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