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,我也不好跟我大伯讲。”
韩东一直想通过李晴或陈杰,夺回刘征手里墨西哥项目的决定权。
不由得问:“墨西哥项目,是属于国内公司还是国外公司?”
李晴看了一眼韩东:“是两家共有!”
韩东马上说:“既然是两家共有,陈杰完全可以主管这个项目。他最初任职国内,后来去美国公司,对两边都了解。”
“可以平衡国内与国外公司的利益。从美国去墨西哥也会方便很多。”
李晴摇摇头:“你这个想法,我跟我父亲讲过,不知道他是怎么跟我大伯商量的。”
“最后告诉我,这个想法暂时不可行,前期准备工作交给了国内的刘总。”
“决定权也交给了他,他最后决定,然后上报董事会审批。李家家里人谁也不准参与。”
韩东大体明白了,这恐怕就是李老板讲的董事会决定。
董事会决定把这个项目的决定权交给了刘征,李家人员都不参与。
刘征作为一个外人,所作方案既不会偏向国内,又不会偏向国外。
两边都放心。
刘征做完,再交给董事会,再由两位李老板共同拍板。
韩东一下想起刘征说的,拥有这个项目的决定权是拜自己所赐。
恐怕李晴提出让陈杰做这个项目,使国内的李老板引起警觉,并提出项目决定权交给一个外人去做。
李晴和陈杰的结合,自己出了很多力。没有二人的结合,也不会有李晴提出陈杰做这个项目。
李晴不提出,也就不会引起李老板警觉,也就不会把项目决定权交给刘征这个外人。
从这个角度讲,刘征没有讲错,他拥有这个项目决定权,还真是有自己的功劳。
韩东正想着,就听张兰讲:“陈杰也不一定非要在国内公司任职吧。”
“他是副总,工资奖金又不少,不能在国内公司任职,也不会影响他的生活质量。”
李晴无奈地看着张兰:“不是你说的这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