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现在的赵小山可不会惯着他们。
上一个欺负他的人已经成了他的刀下亡魂!
面对这种混混,唯一的办法就是和他比狠,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只有让他们感觉怕了才行。
想罢,赵小山先是将车棚子交到朱丰收手里,叮嘱道:“丰收你看好摊子,有人将主意打到咱们身上了,咱要是装做看不见,像是咱怕了他们。咱大哥叮嘱过咱们,出门在外,横的怕不要命,前几天刚收拾完一个,今天我再练练手。”
说罢,他大步流星的走出排队队伍,两手握紧,左右摇了摇头,走到一个混混面前,道:
“这个兄弟,你们有何指教?要钱,俺们没有,要命你们要不要?”
他反其道而行之的态度弄得那混混先是愣了愣,而后便是大笑。
“大哥,这有个胆子大的,说要把命给咱们。”
他的话迅速引来了另外两个同伙,赵小山一对三,丝毫没惧怕,仰首挺胸目光威严,他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从没有这一刻这么崇拜自己。
活了两辈子,都在浑浑噩噩,说是小有成就,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,活着,却从来不精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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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直以为自己适合苟道,不求大富大贵,只求稳扎稳打,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行。
可直面三个地痞这一刻,赵小山一点不怕,只觉得血液都在沸腾,头发丝都在燃烧。
他很兴奋。
他觉得这一刻的自己才像个男人,将在乎的人拦在身后,不惧危险迎难而上的真正的男人。
“这个兄弟笑的这么开心是为什么?难道你觉得我在开玩笑?我赵某从不开这种玩笑。”
说着赵小山慢慢弯下身,将藏在裤腿里的小刀拔出来,露出尖锐的刀锋。
这把刀是当初在西北时周彻送给他的,刀身并不华丽,甚至有些旧,但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把真正见过血的好刀。
“上一个说要我命的人已经被这把刀结束了,时间过去了这么久,我都快忘了当初什么感觉了,既然大哥说要我的命,那我便重温一下。”
赵小山个子不高,身板瘦弱,声量不大,他就拿着一把锃亮的刀站在那,一脸冷漠的说着这句话,一种名叫高手的气质扑面而来。
对面的小地痞被唬的呆愣在地,一时竟不知如何回应。
那头目同样先是一愣,而后便反应过来赵小山说的可能是真的,他应该真的杀过人。
他们不怕和人搏命,但没必要和这个陌生小子搏命。
他们不过是城阳县里混日子的地痞流氓,只为求财,也更惜命。
“都是误会,我们几个兄弟不过在这走走,小兄弟你误会我们了。”
赵小山提了提嘴角,沉声道:“误会不误会的可不是你说的算的。”
地痞头子眉心一簇,心下一紧,难道真碰到硬茬子了?
“真的是误会,散了散了都散了,别耽误了这小兄弟排队进城。小兄弟,你同伴都排到前面了,你再不跟上他就进城了,你俩就要错过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