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假装

涨红 多梨 3879 字 13天前

和千岱兰打电话的前五分钟,叶洗砚正和父亲叶平西喝茶。

叶平西今年尚不到五十岁,保养得极好,精于锻炼,乍一看,也就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。

伍珂今天退烧出院,他特意请人到家中吃饭,直接催婚太生硬,话题自然而然地就先从叶熙京女友千岱兰身上开启。

“我不是个看重学历的人,只要人好就行了,”叶平西还是很在意,“但只有初中学历,说出去不太好听……是家庭条件不行?真要是有困难,熙京,你怎么不帮一帮她?”

“她不接受,”叶熙京苦笑,“她不喜欢这样。”

“要强是好事,但女人,太要强了,工作上行,不适合娶回家,”叶平西说,“不过听你这么说,我就知道了,没读过几年书的人就容易这样,性格太倔——”

“爸,”叶洗砚说,“喝茶。”

他给叶平西倒茶,眉眼平和。

叶平西很少从大儿子这边获得一声“爸”,一时间受宠若惊,不知该继续摆出严父的形象来,还是走慈父的柔和路线,只尴尬地用手触了触茶杯,问叶洗砚:“你妈妈还在杭州?她最近还好吗?”

“挺好的,”叶洗砚说,“只要您不去打扰她,她会更好。”

叶平西尝试给他多一些关爱,可父子俩生疏太过,以至于这关爱都无处落足。叶平西双手端着那杯茶,对叶洗砚说:“你年纪也不小了,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,你都已经读小学、会解方程组了。”

“是啊,”叶洗砚平静地说,“不仅会解方程组,还会拍照——您出轨林姨的那张照片还是我拍的,您忘了?”

“咳……”叶平西难堪地转过脸,也转移了话题,“成家立业,以前和你说,你总拿工作搪塞我。听老李说,你们现在做的那个游戏项目很成功,营收也高——现在你总该收收心,考虑一下结婚的事了吧?”

叶洗砚说:“不着急。”

“哪里不着急?”叶平西下意识去看伍珂。

伍珂正和家中的汪阿姨聊煲汤的事,虽然仍面有病容,但言笑晏晏,温柔知性,并非现在流行的明艳大美人,却自有一种温和大气的舒展美。

今日,她穿着一件白色底有紫色葡萄刺绣的连衣裙,素净极了,很合她做大学助教的身份。

再等上几个月,就可以申请做讲师。

叶平西对伍珂的工作也很满意,大学讲师,说出去也体面。

“你是男的,自然觉得不着急,”叶平西语重心长地说,“难道还想着以后找个小你七八岁的女孩子去?我劝你趁早打消这主意,找同龄人多好啊,知根知底,话也都能聊到一块去——熙京女朋友就和他同一年的,这样比较有共同语言。唉,就是这个学历……”

“叔叔,”伍珂端了水果过来,笑着说,“熙京说过,岱兰很聪明。她年纪小,现在不想读书,也可以理解,等过些年,想读书时,再送去学校里,也可以呀。”

她揶揄:“反正叶叔叔财力雄厚,送未来儿媳镀镀金,也只是顺手的事,哪里用得着为这点小事犯愁呢?”

“也是,”叶平西若所思,“反正还只是……”

觉这话不合适,他又去督促叶洗砚:“看看你弟弟,他之前不也说自己是独身主义者?现在不照样甜甜蜜蜜地谈恋爱?这恋爱啊,你没谈过,所以不知道有多好——”

“是啊,”叶洗砚说,“您都结婚又离婚两次了,能在十年内结两次婚,您一定也认为结婚很好。”

叶熙京听出了叶洗砚话里的讽刺意味,也看到叶平西脸上挂不住。

他笑着对叶洗砚火上浇油:“哥,这次得听爸的,谈恋爱确实好。看看我和岱兰,现在我们感情可好了——这方面,你可得多多向我学习。女朋友——就像岱兰,当女朋友和当朋友时候是不一样的,哥,你知道吗?”

叶洗砚不想继续话题,示意叶熙京跟他出去。

关上玻璃门,走到单独的小阳台上后,才问:“岱兰什么时候到?”

“恐怕今天来不了,”叶熙京无奈,“她不知道怎么回事,又生了我的气,把我手机号码都拉黑了。”

叶洗砚说:“你没说今天爸请她吃饭?”

“我本想着今天再说,”叶熙京忧虑,“哪里想到她一大早就出去了?唉,该不会她昨天晚上真听见我们说话了吧?那我完了……”

叶洗砚没和他废话,直接找出千岱兰的号码,打过去。

去年,他想资助千岱兰读书时,存了她的手机号。

很顺利地接通了。

迎接他的是女孩气势汹汹的一顿话。

“——真不好意思,让你失望了,昨天晚上我不仅睡得好睡得很香,还和熙京花前月下互诉衷肠情意绵绵永远不分开,共度了完美的良宵——”

叶洗砚差点以为自己打错了电话。

但那声音,的确是千岱兰的。

辣辣的,刺刺的,像仙人掌火红火红的花朵:“——告诉我,你现在是不是很失落啊?啊?说话啊狗东西,你是不是很难受?”

他沉静地说:“还行。”

手机彼端安静了很长时间。

他才听到千岱兰低下去的声音,她很有礼貌,礼貌到仿佛刚才只是中了病毒:“哥哥?”

“是我,”听到她叫哥哥,叶洗砚中指的茧存在感突然强了起来,他说,“你现在在哪儿?中午有时间一起吃饭吗?没时间也没关系。”

“熙京让你打来的?”

“嗯。”

“不要,我已经和朋友约饭了,”千岱兰断然拒绝,她说,“麻烦你告诉熙京,这次我真的生气了,今天晚上我就会搬走——多谢你的照顾了,哥哥,再见。”

不给叶洗砚说话的机会,通话结束。

风风火火。

叶熙京倚着玻璃门,问:“她是不是不来?”

他听不到电话里的声音。

“她和朋友约了吃饭,”叶洗砚隐藏了那个叫做“狗东西”的朋友,“熙京,爸提吃饭时,你应该拒绝他。”

“钱都在他手里,我哪儿敢?”叶熙京脸色沉下来,“哥,我真羡慕你,不用听他的安排。上学,工作……将来怕是我结婚,他也要插手——”

突兀的话锋一转,叶熙京说:“狗东西,我就知道,岱兰来北京,也不是为了我。昨天晚上,我敲门,她一定听到了,却不愿意理我;今天也是,一大早就出去,就为了见他……”

说到这里,叶熙京自言自语:“有时候,我真觉得自己像个他们之间的第三者。”

叶洗砚一停,不动声色地问:“岱兰的那个朋友,很重要么?”

“青梅竹马,”叶熙京回答,侧脸看叶洗砚,笑着说,“我有时候真想杀了他——嗯?”

他探身,好奇地问:“哥,你脖子怎么搞的?怎么……像是人抓的?昨天还没有呢。”

叶洗砚穿普通的白衬衫,这种衬衫,休闲时候穿,纽扣不能全扣上,他解开了顶端两粒,但在衣领遮盖下,仍有三道鲜明的抓痕。

叶熙京惊讶地发现它看起来很像人的抓痕。

再详细些,像女人的抓痕。

千岱兰就会在他脖颈上留下这种痕迹。

他很喜欢和千岱兰亲亲,有时候把她亲着急了,就这么用力地挠他脖子,挠几道指甲印。

叶熙京喜欢这些痕迹。

喜欢她指甲划破自己皮肤的感觉,有时候甚至会故意把她亲生气、或窒息,她越是挠得用力、越是将他脖子挠破、抓出伤口,叶熙京越兴奋。

他偶尔冒出奇怪的念头,会想要将岱兰的抓痕纹成纹身,那种细细的、红色的抓痕,就像她给予的烙印。

“有蚊子,”叶洗砚若无其事地问,“岱兰的朋友叫什么?”

“郭树,”叶熙京说,“但岱兰给他取了个新名字,叫……殷慎言。”

“殷慎言。”

相隔八条街之外,一家干净小餐厅中,靠窗的位子上,千岱兰的头发胡乱地用黑发圈扎了起来,高高地堆在头顶上,是个蓬松潦草的丸子头。

店里风扇坏掉了,任何一缕垂在脖颈上的头发都是煎熬,她飞快地吃掉裹了虾米、姜末和青蒜末的菠菜,得意洋洋样地继续炫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