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军和楚军的武备要略差一些,但也是以M1867型雷明顿式为主。
两广和云南军队的装备最差,多装备施耐德-恩菲尔德式这种改造的老式后装枪,和前装枪。
清军使用的上述这些枪械,口径不一,弹药不能通用。这给本来就运作不利的后勤,又增加了混乱。
在火炮和支援武器的对比上,双方就更为悬殊了。
清军的火炮数量很少,最先进的不过75毫米M1873型克虏伯式行营炮,射程5公里。此外,就是一些可以送进博物馆的,前装劈山炮。
清军的支援武器只有数量稀少且陈旧的,蒙蒂格尼式37管机关枪。
而法军方面,普遍使用霍奇基斯式37毫米5管机关炮,是近距离支援的利器。
该型炮也常用于海军舰船上,陆上使用时含炮车重200公斤,炮长74厘米,每分钟射速68发,初速每秒370米,有效射程1,800米。
法军装备的火炮,有射程8公里的M1877型80毫米加农炮,9.7公里的M型90毫米加农炮,和10公里的M1875型95毫米加农炮。
还大量配有,霍奇基斯式42毫米山炮,亦称两磅速射炮。炮重167公斤,初速396米每秒,射程3,200米。
对比上述之后,便知清法之战的结果。
再加之实力最强的淮军,早就得到了保存实力的密令。防守镇南关的清军,在法军攻击之下,一触即溃。法军因而轻松的进占该处。
清军溃退的消息,被迅速扩散,几天后清廷也收到了报告。
敌人已经攻入国境,广西门户已失,这让京城里陷入了恐慌。中枢急命李鸿章,想办法尽快与法国和议,以免战祸进一步扩散。
如此,正中法国人下怀。于是双方在天津,又以《简明条款》为基础,开始了新一轮的谈判。
这一次法方提出,承诺不再向大清索要赔款,但前提是清军得主动退出越南,法军也不再向清国境内推进。
而战场上的实际情况是,有两江军队挡在凭祥,占领镇南关后的法军就是想前进,也是前进不了的。
可清廷却已经受不起惊吓了,不管前方情形如何,执意要尽快结束这场兵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