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的编制体系下,营的地位已经下降为战术分队,并不再有固定的编号。一个步兵营在少校营长的领导下,共有作战人员近五百三十人。
营内另设一名营副,多名参谋。辖有勤务排,和三个步兵连。
团由战术集团降为了战术部队,设有上校团长、团副和参谋长各一名,以及若干名参谋。
全团下辖三个营,另编有勤务连、野战炮连、机关炮连、骑兵连、工兵连和尖兵连等,作战人员共计两千四百余人。
师是常设的最高级别作战单位,师长为少将军衔,配有师副和参谋长各一名,以及二十余名各类参谋人员。
步兵师下辖四个步兵团,勤务营、野战炮团、机关炮营、重炮营、骑兵团、工兵营、尖兵营和宪兵营等单位,作战官兵近一万五千二百名。
旅为简化了的师,由两个团,和勤务营、野战炮营、机关炮营、骑兵营、工兵营、尖兵营、宪兵连等组成,作战人员七千六百余人。
旅长为大校军衔,设有旅副和参谋长各一名,负责各项事务的参谋十余名。
同样建设了师级单位的,还有骑兵。
每个骑兵班有八名作战人员。排辖三个班,二十余人。连辖三个排及勤务班,共九十人。营辖三个连和勤务排等,共有作战人员三百一十余名。
每个骑兵团有一千一百多名作战人员,辖有三个营、勤务连和机关炮排。
骑兵师的作战人员有五千六百余名,除了师部人员以外,由四个团、勤务营、野战炮营和机关炮连组成。
除了上述之外,陆军还调整了野战炮兵、机关炮兵、重炮兵、工兵和宪兵等兵种的单位编制。
新的编制体制也被列入了《陆军条令》当中。与之一同写入条令的,还有新修订的兵制,和提高军人社会地位的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