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夏与“红色露西亚”两边的代表们,又经过了近一个月的互相争论,终于在将入7月下旬的时候,就谈判的主要议题达成了基本一致。
其中涉及,边境和历史的问题,两国建交及安全的问题,远东后续事宜的问题,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军团的问题,关于中亚的问题,等等。
随着双方当局,皆对谈判的结果表示了认可,华露之间的这场和谈也终于将要走到正式签约这最后一步了。
只是,在进行这最终的环节之前,还横着一个关节需要打通。
那就是,鉴于此前露方在外交和履约方面的不堪表现,华夏对其诚信报以出很大的担忧,因此提出要在最终的条约中,另加上新的质押品以为约束。
而这个质押品,当然是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地,质押期限则被定为为十五年。
“红色露西亚”对此,也必然的进行了坚决的反对,双方由此再度争执不休,给和谈的结局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。
好在,当谈判又一次濒临破裂之时,双方的领导人及时进行了干预,并互相进行了新的妥协,终于渡过了这道最后的难关。
就这样,在1920年7月底,华露双方的全权代表移至布哈拉城,正式签署了《华露和约及关于中亚事务的协定》,亦称《布哈拉条约》。
由此,双方结束了彼此敌对的战争状态,弥合了此前的矛盾,为和平建交铺平了道路,并对中亚事务的安排达成了统一的意见。
《布哈拉条约》的主要内容包括:
一、华露双方结束冲突,实现和平,并在本约签订后,将各自的军队撤回至条约规定的本方管控地域。
二、露方承认华夏一直以来对两国之间的边境主张,并确认了双方之间的国境线。
露方同时承认,造成过去双方间领土纠纷的,是从前沙俄对华夏的侵略和强占,并认为绝不应让此类历史重演。
三、双方应在互相平等的基础上,建立外交关系,并以平等互惠为原则,重新订立通商等各项双边协议。
四、双方互相承诺不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侵犯对方的国土,并在两国周边地区出现安全问题时,彼此开展积极对话,尽量避免发生冲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