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在当时的‘传教士’带领下,他们一个镇的人都转入了地下去生活,在那里重建自己的理想乡,永远不会被人打扰的世外桃源。
传教士这个称呼,就是他们的宗教领袖、大法师、镇长三合一。
因为阿罗诺克发生了诡异的事情,一夜之间变成了空城,后来的殖民们觉得这个名字不吉利,但是又因为城镇的地理位置太好了,总不能浪费。
所以后来的普通移民们重新入主了这座空镇子,并且按英国的习惯,将之命名为‘新约克’。
就这样,因为有海港也有河流,新约克很快就发展起来了,在它的地下深处,巫镇凭借魔法和后来出现的蒸汽科技,也在蓬勃发展。
可惜,想在地球永远享受与世无争的平静日子是不可能的,昔日潜入地下的清教徒法师们,也明显没有料到在三百年之后,人类会发明一种叫做‘地铁’的交通工具。
纽约的地铁网络没有打通巫镇,但只是隔了薄薄的一层,一个好奇的小孩使用魔法穿透了地层薄弱处,进入了久违的人类社会。
这个孩子就是巫童克拉瑞恩,生性就是熊孩子,从来就不知道老实是何物,清教徒们的种种规矩简直要杀了他,他早就受够了。
清教徒是只认圣经不认人的原教旨主义者,讲究的就是清心寡欲以及种种戒律。
娱乐和休闲?
不存在的,在当时的巫镇,你只要哼哼一个小调,那都是违背戒律的,要被用皮鞭抽五十鞭。
吃的太奢侈?有罪。穿得太漂亮?有罪。房子太豪华?有罪。
因为圣经中说了,上帝只吃饼子和清水,只穿麻布的单衣,甚至居无定所,信徒们怎么能比神享受得更多?
必须和神同甘共苦,死后才能上天堂啊!
总而言之这些人在地下没事做,天天就研究魔法和种种戒律,丧心病狂地想要把巫镇建成人间天国。
所以巫童跑了,去哪里他当时也没想好,总之是想逃出牢笼。
于是他混进了纽约的地铁网络,并以此想上地面去看看,然后......然后不谙世事的他就被人贩子抓了,因为他蓝色的肤色,还被当成了稀有货差点卖到马戏团去。
但他毕竟是个魔法师,他下意识的反抗就用魔法杀了那个人贩子,他突然发现,自己在人类社会中好像挺强的。
从那以后,他就游荡在纽约的黑夜中,出入种种黑暗的场所,接触骗子、疯子、杀人犯、黑巫士,并快速地自学成了一个残忍无情的合格法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