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3章 我成了,哈哈哈(上)

和脆弱的人类不一样,龙类的生命力十分顽强,就算是被捅破心脏,只要不是特殊的武器,他们基本不会死,就算被放了一点心血,其实也没什么。

但话又说回来了,一般的武器能破开他们的防御,取得他们的心血吗?

诺顿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路明非和自己“谈判”的时候,拿出来给自己“欣赏”的那把唐刀,要是被那玩意儿捅到了要害,不是诺顿危言耸听,更不是自己怂了,他敢用自己的龙腰子保证,就算尼德霍格也会当场嗝屁。

路明非要是一会儿用天之痕取他或者康斯坦丁的心血,那他们俩也不用担心黑王复活之后,会找他们报仇了,因为那个时候,自己和康斯坦丁早凉了,连骨灰都被那些想获得龙类力量的混血种瓜分了。

就在诺顿都在怀疑路明非是不是想抽冷子给自己一刀时,路明非的提问让诺顿卡住了。

“正常来说,只有初代种的血才有这种效果,即使是利用纯血的次代种的心血,也无法完成洗礼。”诺顿一边说,一边考虑路明非的提议,如果他的血有用,应该就不会把主意打到自己或者康斯谈定身上了。

天之痕如果捅诺顿或者康斯坦丁,这俩龙肯定死翘翘,但要是捅路明非自己,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,只要不是直接戳他脑门,那都能活下来。

“不行么。”路明非有些失望,“也是,虽然我能打过龙王,但我终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混血种,还是无法和纯血龙类比较。”

诺顿:你管自己叫“普通的混血种”?你不觉得你把这个词语的门槛拉的太高了吗?哪家的混血种能压着龙王打,而且还有比龙王更强大的权柄!

妈的,一直怀疑你小子其实就是尼德霍格转世!

正常混血种怎么可能有你这么叼?

“那是正常情况,但你不正常。”诺顿无视路明非口中扎心的大实话,“可以先用的你血试一试,不急着用心血,你随便弄出一点血,我看看有没有效果。”

路明非抽出天之痕在手指上一划,一点伤痕都没有……

我力气都小成这样了?拿着天之痕都破不开自己的肉身防御?

路明非不信邪的用天之痕来回割着自己的手指,但手指和刀刃接触的地方火星子直冒,愣是连皮都没有割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