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金先生客气了。”
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酒顺着喉咙下去,仿佛带着一丝清凉,清凉中又带着一丝火热。
不得不说好酒就是好酒,喝起来柔滑清香,和家里的散篓子完全不一样。
“向先生,尝尝这条鱼,这可是我今天早上亲自钓上来的!”
说着金百万给我夹了一块鱼肉,我尝了尝味道确实不错。
“金先生,想必今天过来不止是喝喝酒吃吃饭吧,有什么事尽管说,只要我能帮得上忙的,绝对义不容辞……”
我说了一句客气话,不声不响的打破尴尬的局面,我也很想知道金百万找我过来到底是什么事。
“不瞒向先生说,今天我只想喝酒,因为我很少遇到像向先生这样的人才啊。”
一听这话我忍不住笑了,心说这个金百万不愧是亿万富翁,说话都这么有水准,他怕我还没喝好,所以才憋着不说。
“那好,既然这样,今天什么都不谈,就喝酒!”
说着我叫来服务员直接换大碗,一看这架势金百万蒙了,他没想到我竟然换了碗。
其实对于这种酒来说我从来不放在眼里,因为度数并没有散篓子高,而且这种酒很柔和,没有别的白酒烈性大。
“来,金先生,干杯!”
我端起碗一饮而尽,刚刚只是干了一小盅,可换了大碗干,嘴里也有些辣。
看我已经干了,金百万也没有犹豫,皱着眉头也跟着干了一碗。
“向先生真是海量啊。”
说罢金百万赶紧吃了两口菜,看的出来文喝跟武喝完全是两码事,虽然都是喝进肚子,可感觉却截然不同。
“四哥,我敬你一杯!”
大脑袋站起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我笑了笑没说什么,拿起碗就干。
看大脑袋的年纪差不多得有三十多岁,可他管我叫哥,心中多少有些别扭。
可江湖就是这样,不在乎年龄的大小,只看重江湖资历,我心里清楚,我在江湖中并没有什么面子,他们给的是沈爷面子。
虽然沈爷每次都会把我推进火坑,可有些时候还真离不开他的面子。
时间不到一个小时,我和金百万一人喝了两瓶茅台,金百万的面色有些发红,可他依旧没有认输的神色,反而还可以继续一样。
“金先生,继续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