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无眠将长枪自熊的心口拔出,轻抖枪身甩去血液,“这蠢熊吃喝拉撒都在这里,能好闻到哪儿去?我们就待几个时辰,忍忍吧。”
洛朝烟没抱怨,她默默将自己的衣袍撕开一点,做成面巾捂住小鼻子,继而用憋气的古怪嗓音道:“公子,来,我为你疗伤。”
“稍等。”赵无眠拔出自燕九那缴获的长剑,随便一划就砍下熊掌,“削铁如泥,好剑啊……就是不知这熊掌味道怎么样。”
俗话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,但无论是传说中的蓝鳍金枪鱼还是熊掌,赵无眠前世都没吃过啊,所以他确实有点好奇熊掌的味道。
洛朝烟有些好笑地望着他,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熊掌……她站起身从怀里拿出个小瓷瓶到处洒了洒,含笑道:“这药粉可以掩盖血腥味,公子武功这么高,怎么还会犯这种小错误?”
赵无眠收剑入鞘,闻言笑了下,“武功高归高,但江湖经验确实是不足了些,不过犯错无所谓,能吸取教训就好。”
洛朝烟噗嗤一笑,开始觉得赵无眠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无所不能,清冷漠然,又是想吃熊掌又是忘了血腥味这茬……对他多了几分熟悉,自然也就多了几分亲近。
“能言善道,说不过你。”洛朝烟从怀里又拿出几个药瓶,朝赵无眠招手。
赵无眠将熊掌扔进雪里冻着,盘腿坐在洛朝烟身旁,伸手解开衣带,露出匀称且线条明显的上半身,肩头处被手帕包着,正在往外渗出猩红鲜血。
洛朝烟与苏青绮小脸都红了下,两人都是黄花大闺女,哪见过男人的身子,尤其是赵无眠居然这么随心所欲就脱了衣服,更显得赵无眠本人光风霁月,倒是让两女在心底暗暗骂了自己一句,特殊时期,应该不拘小节才是。
这就是时代不同造成的思维差异了……赵无眠一个现代人,自然是觉得自己光膀子就光膀子了,这也没什么。
洛朝烟收敛心神,平心静气,解开手帕,打量着赵无眠的伤势。
洛朝烟有事可干,苏青绮倒是手忙脚乱,看也不是,不看也不是,只能默默把赵无眠想吃的熊掌削去皮毛,完事她那大眼睛就这看看,那看看,就是不敢往赵无眠的身上放,最终只能盯着自己的白娘子看。
“千里马也太少了点……是不是该给你配种了呢?”苏青绮心不在焉地说了句。
白娘子:?
不过她不看赵无眠,赵无眠倒是很想同她说话,与燕九一战,算是他正儿八经第一战,所获良多,还需与苏小姐交流交流,印证所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