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宗法制度(2)

大汉西域王 刘龑 990 字 1个月前

宗法制度乃是奴隶主贵族阶级所采用的一种继承法,同时也作为继统之法而存在。若要推行此等继承法,则必须先将嫡庶之间的关系予以明确区分。

以天子为例,他们代代相传,每一代天子皆为嫡长子,通过继承父位成为第二代天子,并尊奉始祖,此乃"大宗"。而天子的同母弟以及庶兄弟则会被分封诸侯,这便是所谓的"小宗"。

同样地,每一代诸侯亦由嫡长子继承父位,成为第二代诸侯,尊奉始祖为"大宗"。他的诸弟则被封为卿大夫,即为"小宗"。每一代卿大夫同样由嫡长子继承父位,成为第二代卿大夫,尊奉始祖为"大宗"。他的诸弟则成为"士",属于"小宗"。至于士的嫡长子,依旧保持士的身份,其余诸子则被贬为庶人。

诸侯王对于天子来说是小宗,但在自己的王国内却是大宗;诸侯对于诸侯王来说是小宗,但在自己的封国内却是大宗;卿大夫对于诸侯来说是小宗,但在自己的家族内却是大宗。

所以,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系子孙,而小宗则或宗其高祖、或宗其曾祖、或宗其祖、或宗其父,而对于大宗则都为庶。

依照宗法的规定“有百世不迁之宗,有五世则迁之宗”。因为大宗的始祖只能有一个,不可能有两个。

所以大宗永远是大宗。至于小宗由于族类繁衍的结果,分家出去,另立门户的人越来越多,小宗也就不断增加,一般到了五世就必须分出一些子孙。

就是:“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者为小宗,有五世而迁之宗,在继高祖者也;是放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,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称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”

所以万斯大曾说:“宗法何昉乎?古之时,诸侯之嫡长子为世子,嗣为诸侯;其余支庶之后,族类繁多,惧其散而无统也,因制为大宗小宗之法。”

比如,周文王的嫡长子周武王是大宗,而被封为诸侯的文王其他的儿子如周公,则属于小宗。

再看秦国,他们遵循帝喾正妃的制度,将九九八十一增加到一百二十人。天子可以娶十二个女子,象征着一年中的十二个月,以及天上的三位仙人与地上的九位嫔。

诸侯则可以娶九个女子,象征着九州大地,其中包括一个妻子和八个妾室。卿大夫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妾室。至于普通的士,则只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妾室。

面对众多嫔妃、妻妾所生下的一大群子女,如果不划分出明确的先后次序,不确立一套章法规矩,必然会陷入混乱之中。

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种分类方式:根据母亲的身份和儿子出生的先后顺序,将所有的儿子(女儿不包含在内)区分为“嫡”和“庶”两类。

所谓嫡,就是指正妻,正妻所生的儿子称为嫡生、嫡子,意思是正宗的后代。而庶则代表旁支,妾所生的儿子被称为庶子、庶出。因此,嫡子构成了大宗,而庶子则形成了小宗。

嫡庶的划分标准

妻妾 一般称谓(妻妾所生子嗣) 宗法称谓(嫡子,庶子)

妻(正配) 三哥(20岁),六哥(14岁) 嫡长子,嫡次子

妾一(侧室) 大哥(25岁),四哥(19岁) 庶长子,庶三子

妾二(侧室) 二哥(22岁),五哥(15岁) 庶次子,庶四子

宗庙主——权力的象征

宗子们所主持的宗庙成为了他们手中权力的象征。周王朝的统治下,大宗是整个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,而小宗则是各自范围内近亲共同宗庙的宗庙主。普通的族人想要祭祀自己的祖先,必须要在大宗或者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,而且祭祀仪式还得由大宗或者小宗来主持。

在古代中国,祖先祭祀占据着人们社会与精神生活中的重要位置。除此之外,许多日常的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都需要在宗庙里进行。比如男子成年时举行的冠礼、庄重的婚礼以及宗族成员之间的盟誓等等。这些活动不仅是对家族传统的传承,更是对祖宗的敬意表达。

正是因为这样,宗庙的存在便成了一个宗族是否存在的象征。而宗子作为宗庙主的这一特殊身份,让他们在族人心目中拥有着无可撼动的宗族首领地位。

甚至连宗子这个称呼本身,也是源自于他们作为宗庙主的身份。所以,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宗庙主就是宗子权力的核心所在。

宗子作为宗族的首领,其地位远高于普通族人。在周代的伦理观念中,宗族成员之间只讲究宗子和普通族人的区别,普通族人就算再怎么富有和尊贵,也不敢凭借自己的财富和地位进入宗子的家门。

这种情况在丧葬制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,当大宗去世时,族人哪怕没有“五服”之亲,也要为他服“齐衰三月”的丧礼,这与“庶人为国君”的待遇相同(详见丧服制度)。由于秦人将宗子视为祖先的化身,因此他们认为尊重宗子就等同于尊敬祖先。

各级奴隶主贵族对“宗子”的特殊地位非常重视,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祭祀方面。然而,在那个时代,并不是所有的子孙都有资格祭祀他们的祖先。

比如,继承父位的人只能祭祀父亲(祢),继承祖父位的人可以祭祀祖父,继承曾祖父位的人能够祭祀曾祖父,而继承高祖父位的人则可祭祀高祖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