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8章 涉事官员众多

“何宽,你说的事情属实吗?”

李言会有这样的疑问,是因为,在之前,李言没有得到过关于朱时茂和项冠谎报灾情的相关内容。

在秦国,为了防止官员贪污受贿,怠政这些行为,秦国有着一套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监督制度。

对于官员贪污受贿这些行为,秦国的方针一向是从重处理。

比如说,官员如果贪污了粮食或者钱财,那么,根据贪污的数量,处罚为了几个阶段。

最轻的罢官,其次罢官外加在脸上刺字,表明其是贪污导致的,再严重一些的,罢官,肉刑。

所谓的肉刑便是割鼻子,耳朵,这样的处罚。

再再严重一些的,砍头,腰斩,车裂。

而且,秦国对于官员贪污的处罚 不但是对于官员本身,还包括了官员的家属。

秦法规定,对于贪污军粮或者赈灾粮这样的行为,无论多少,官员最起码是砍头,而其家属,也要被贬为奴隶。

尽管秦国并不是奴隶制,但是,同样存在奴隶。

奴隶在秦国属于拥有权力最低一级的人。

而像朱时茂和项冠干的事情,车裂两人都算是轻的了。

可是,如此严重的贪污事件,李言之前却没有接到过一点消息。

要知道,秦国对于官员贪污,除了处罚严重以外,还有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。

比如说,在地方上,秦国会在县级地方机构中专门设置了监督官吏执法的部门,称之为“尉杂”。

“尉杂”是专职的司法人员,主管有关官吏职务的法律规定。

而在比县更高一级的郡当中,则会设置“御史”,主管法律的司法解释。每年正月,“尉杂”都要到“御史”处核对法令,核对完毕后予以公开、公布,使官吏、百姓清楚明了,相互监督。

除了这些,秦国中央朝廷,还会不定期派人到地方去进行巡察,巡察内容每一次都不一样。

今年可以是查粮仓粮食是否符合记录,明年就可能查县里的灌溉设施是否符合标准。